基金简称 |
中欧预见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混合发起(FOF)Y |
基金代码 |
019900 |
基金经理 |
邓达 |
设立日期 |
2023-10-26 |
管理人 |
中欧基金 |
托管人 |
平安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是积极型养老目标基金中基金,主要运用目标风险策略进行积极的大类资产配置,在力争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资产净值的长期稳健增值,力求满足投资者的养老资金理财需求。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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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80%。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的战略配置目标比例中枢为75%,其中对于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的调整上浮不超过5%,下浮不超过10%,即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5%-80%,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投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5%,投资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合计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20%。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投资策略 |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采用量化模型。本基金可投资的子基金需首先满足:(1)子基金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2年,最近2年平均季末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2亿元;子基金为指数基金、ETF和商品基金等品种的,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1年,最近定期报告披露的季末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亿元;(2)子基金运作合规,风格清晰,中长期收益良好,业绩波动性较低;(3)子基金基金管理人及子基金基金经理最近2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因红利再投所得的份额与原份额适用相同的锁定持有期;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