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东方红养老目标2045五年持有混合发起(FOF)Y |
基金代码 |
019823 |
基金经理 |
陈文扬 |
设立日期 |
2023-11-03 |
管理人 |
东方红资产管理 |
托管人 |
农业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X%*85%+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估值调整)*X%*15%+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1-X%)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按照预先设定的下滑曲线进行长期资产配置,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资产净值的长期稳健增值。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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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股票及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基金资产的80%。
目标日期前,本基金根据下滑曲线的设定确定权益类资产和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及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其中,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投资策略 |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 |
分红政策 |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分红或将现金分红自动转为该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收益分配方式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在目标日期到期自动转型为“东方红颐享安泰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前,因红利再投资所得的份额与原份额适用相同的最短持有期限;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采用目标日期策略的基金中基金,2045年12月31日为本基金的目标日期。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目标日期止,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将随着时间逐渐接近目标日期而逐步降低。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及债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