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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远增裕利率债C(019586)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博远增裕利率债C 基金代码 019586
基金经理 钟鸣远 黄婧丽 设立日期 2023-11-24
管理人 博远基金 托管人 平安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同期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长期稳定增长的投资回报,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信用债、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走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变化、国家调控政策以及证券市场走势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在保持投资组合整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积极的债券投资管理,追求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收益。 若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分红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投资者的现金红利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等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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