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深入分析,在动态跟踪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基础上,判断宏观经济运行所处的经济周期及趋势,分析不同政策对各类资产的市场影响和预期收益风险,评估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估值水平和投资价值,确定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并适时进行调整。
股票投资策略
1、相关子行业的配置策略
在初步构建数字经济主题股票池之后,本基金将深入研究产业链细分子行业的行业空间、产业政策、技术壁垒、商业模式等因素,并结合估值水平,适时调整各子领域的配置比例。
2、个股精选策略
对于与数字经济主题相关的上市公司,本基金将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投资。
定量分析主要是估值水平,在宏观经济分析、公司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将对备选股票进行估值分析。采用的估值方法包括市盈率法(P/E)、市净率法(P/B)、市盈率-长期成长法(PEG)、企业价值/销售收入(EV/SALES)、企业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法(EV/EBITDA)、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FCFF、FCFE)或股利贴现模型(DDM)等。通过估值水平横向和纵向的比较分析,发掘出价值被低估的股票。
定性分析主要基于投研团队对公司的案头研究和实地调研,包括所属细分行业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市场供求、商业模式、核心技术等内容,深入分析公司的治理结构、经营管理、竞争优势,来综合判断公司的估值水平和未来盈利空间。本基金将优选行业趋势良好、行业地位稳定、财务状况健康、增长前景明确、有核心竞争力、具有稳定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公司治理结构良好并有清晰、合理的发展战略的上市公司纳入备选股票池。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充分了解存托凭证存托协议和相关规则的基础上,参照上述股票投资策略优选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数字经济主题的界定及投资策略
据国家统计局2021年第33号令,《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以下简称“《分类》”)于2021年5月27日起实施,根据《分类》中的概念界定,“数字经济是指以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本基金界定的数字经济主题相关领域具体如下:
(1)数字产品制造业,包括计算机制造、通讯及雷达设备制造、数字媒体设备制造、智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
(2)数字产品服务业,包括数字产品批发、数字产品零售、数字产品租赁、数字产品维修;
(3)数字技术应用业,包括软件开发、电信传输服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相关服务、信息技术服务;
(4)数字要素驱动业,包括互联网平台、互联网批发零售、互联网金融、数字内容与媒体、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与产权交易;
(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包括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能交通、智能物流、数字金融、数字商贸、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数字化通用设备制造、数字化专用设备制造。
本基金投资的数字经济主题行业主要分布于申万一级行业中的电子、通信、计算机、传媒、银行、非银金融、社会服务、商贸零售、公用事业、环保、医药生物、农林牧渔、电力设备、机械设备、轻工制造、建筑装饰、汽车、交通运输、家用电器以及服务于电子、通信、计算机及汽车行业的基础化工、有色金属。
未来随着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及市场变化等,本基金定义的数字经济主题涉及到行业可能相应变动,本基金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对上述界定进行调整。
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交易策略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交易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着谨慎原则,适度参与股指期货投资。通过对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形势的研究,结合基金股票组合的实际情况及对股指期货的估值水平、基差水平、流动性等因素的分析,选择合适的期货合约构建相应的头寸,以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降低系统性风险。
本基金还将利用股指期货作为组合流动性管理工具,降低现货市场流动性不足导致的冲击成本过高的风险,提高基金的建仓或变现效率。
2、国债期货交易策略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的交易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结合国债交易市场和期货市场的收益性、流动性等情况,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3、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股票期权交易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本基金将结合投资目标、比例限制、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投资时机和投资比例。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及风险收益特征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