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本基金在封闭期初,将视债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等大类资产的市场环境进行封闭期组合构建。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的研究,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利率走势、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券种的流动性以及信用水平,结合定量分析方法,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国债、中央银行票据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
子单元管理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资产估值方法的不同,对所投资固定收益类资产实行分单元管理:一是持有到期型单元,投资于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的债券,该单元内的资产均需通过“会计准则”要求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测试”(即“SPPI测试”),并在存续期间开展资产减值测试及影价偏离度监测,持续加强基金估值的公允性评估,按法规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基金资产净值在封闭期到期前异常波动。二是交易型单元,采用市值法估值。该部分投资策略参考下文“采用市值法估值债券的投资策略”。
为确保上述两类债券的严格隔离,基金管理人将在购买债券伊始即根据投资目的对其分别标记为市值法债券品种和摊余成本法债券品种,计入上述两个单元分别独立运营管理;每笔债券投资分类标识确定后封闭期内不可随意更改,所投债券一旦归入持有到期型单元原则上不可自由卖出,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特别情况下,如遇到债券违约、信用评级下降等信用事件,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公司履行内部程序后,按照会计准则对尚未到期的债券资产进行处置。
持有到期型单元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前应对所投资的债券确认是否采用买入并持有至到期策略。对买入持有至到期策略的债券,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所投资产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于封闭期到期日。对买入持有至到期策略的含回售权的债券,本基金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对买入持有到期策略的债券,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确保基金估值充分体现相关风险;相关债券出现违约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对违约的债券资产进行处置清算。
采用市值法估值债券的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债券市场所涉及行业众多,同样宏观周期背景下不同行业的景气度的发生,本基金分别采用以下的分析策略:
分散化投资:发行人涉及众多行业,本组合将保持在各行业配置比例上的分散化结构,避免过度集中配置在产业链高度相关的上中下游行业。
行业投资:本组合将依据对下一阶段各行业景气度特征的研判,确定在下一阶段在各行业的配置比例,卖出景气度降低行业的债券,提前布局景气度提升行业的债券。
(2)个券挖掘策略
本部分策略强调公司价值挖掘的重要性,在行业周期特征、公司基本面风险特征基础上制定绝对收益率目标策略,甄别具有估值优势、基本面改善的公司,采取高度分散策略,重点布局优势债券,争取提高组合超额收益空间。
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所投信用债(含资产支持证券)的外部主体评级不低于AA+,且投资AA+信用债的比例不超过信用债资产的30%;其中,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信用债外部主体评级不低于AAA。信用评级主要参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体信用评级,若无主体评级的,参照债项评级。如果对发行人同时有两家以上境内评级机构评级的,应采用孰低原则确定其评级;基金持有上述金融工具期间,如果相关信用评级下降不再符合前述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调整至符合基金合同约定。持有到期型单元的债券资产在前述信用评级下降的情形下允许调整为交易型单元信用资产,并进行交易卖出。
信用品种收益率的主要影响因素为利率品种基准收益与信用利差。信用利差是信用产品相对国债、央行票据等利率产品获取较高收益的来源。信用利差主要受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为债券所对应信用等级的市场平均信用利差水平,另一方面为发行人本身的信用状况。信用债市场整体的信用利差水平和信用债发行主体自身信用状况的变化都会对信用债个券的利差水平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一方面,本基金将从经济周期、国家政策、行业景气度和债券市场的供求状况等多个方面考量信用利差的整体变化趋势;另一方面,本基金还将以内部信用评级为主、外部信用评级为辅,即采用内外结合的信用研究和评级制度,研究债券发行主体企业的基本面,以确定企业主体债的实际信用状况。
杠杆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情况,以及回购成本等因素的情况下,在风险可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债券回购,放大杠杆进行投资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