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广发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发起式(FOF)A |
基金代码 |
017676 |
基金经理 |
曹建文 |
设立日期 |
2022-12-28 |
管理人 |
广发基金 |
托管人 |
农业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5%+人民币计价的恒生指数收益率*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0%+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下行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精选不同资产类别中的优质基金,结合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市场环境合理配置权重,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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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不超过8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本基金投资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5%,投资商品基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0%;每个交易日日终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采用目标风险策略,根据权益类资产的基准配置比例来界定风险水平。本基金目标是将75%的基金资产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其中混合型基金指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以上或者最近4个季度披露的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在60%以上的混合型基金,下同)。上述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可上浮不超过5%(即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最高可至80%),下浮不超过10%(即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最低可至6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
投资策略 |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采用量化模型。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不选择,则默认其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Y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起始日,按原份额的持有期起始日开始计算。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是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的积极产品,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