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融通中证中诚信央企信用债指数A |
基金代码 |
017561 |
基金经理 |
王超 雷冠中 |
设立日期 |
2023-03-28 |
管理人 |
融通基金 |
托管人 |
招商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中诚信央企信用债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中证中诚信央企信用债指数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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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
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除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以外的公开发行的债券(含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债券指数化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券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违约,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券进行调整。
其他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基于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深入分析、国内财政政策与货币市场政策等因素对债券市场的影响,进行合理的利率预期,判断债券市场的基本走势,制定久期控制下的资产类属配置策略。在债券投资组合构建和管理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具体采用期限结构配置、市场转换、信用利差和相对价值判断、信用风险评估、现金管理等管理手段进行个券选择。
本基金不投资信用评级为AA级及以下的信用债(含资产支持证券,下同)。其中,本基金非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部分资产投资于信用评级为AAA级及以上的信用债的比例不低于非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部分资产的50%,投资于信用评级为AA+级的信用债的比例不高于非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部分资产的50%。上述信用评级为债项评级,无债项评级的以主体评级为准,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短期信用债参照主体评级。本基金将综合参考国内依法成立并拥有证券评级资质的评级机构所出具的信用评级。如出现同一时间多家评级机构所出具信用评级不同的情况或没有对应评级的信用债券,基金管理人需结合自身的内部信用评级进行独立判断与认定,以基金管理人的判断结果为准。因信用评级变动、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非基金管理人因素导致信用债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进一步突破相应投资比例。本基金持有信用债券期间,如果其信用评级下降且不再符合前述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调整至符合约定。 |
分红政策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