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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乐颐和惠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017267)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招商乐颐和惠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 基金代码 017267
基金经理 杨宇 设立日期 2023-05-17
管理人 招商基金 托管人 北京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后)*5%)*X+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1-X)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本基金随着所设定目标日期的临近,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增加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优选基金,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目标日期后,本基金通过资产配置和基金优选,在控制产品风险收益特征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资产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资产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和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基金资产的60%。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5%,投资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合计不超过20%。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如果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不需要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投资策略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
分红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并通知基金托管人,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养老目标日期基金中基金(FOF),2035年12月31日为本基金的目标日期,风险和收益水平会随着目标日期的临近而逐步降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35年12月31日,理论上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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