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跟踪考量通常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以及各项国家政策(包括财政、货币、税收、汇率政策等)来判断经济周期目前的位置以及未来将发展的方向,在此基础上对各大类资产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制定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度挖掘汽车产业主题股票的投资机会,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公司,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1)汽车产业主题界定
本基金汽车产业主题的投资主要包括以下三大领域:
1)传统汽车的轻量化、节能化、舒适性升级和降本的发展趋势:为降低汽车的整备质量,如采用镁铝合金、工程塑料、碳纤维等材料替代汽车用钢,提高汽车的动力性、减少燃料消耗、降低排气污染,为提升汽车密封性、静谧性,为降低产品成本,而布局生产汽车整车或零部件(含底盘、车身等)、提供技术或服务(含汽车动力、汽车电子等)以实现汽车轻量化、节能化、舒适性升级和降本目标的企业。
2)汽车产业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相结合,以实现智能驾驶、智能座舱目标的发展趋势:一方面是布局智能驾驶(感知器件、车载通信、决策控制、执行硬件)的企业及上游元器件(芯片、电感、电磁、电容)和材料(金属材料),其中既包括提供设备的硬件企业,也包括提供数据和实现智能化操作的软件或服务的企业;另一方面是布局人车交互、座舱娱乐化的智能座舱公司,包括涉及视觉、听觉、触觉、嗅觉交互方式的软硬件产业链和车载座舱娱乐内容供应商。
3)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趋势: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包括常规汽车、两轮车、特种车、工程车)整车制造和产业链设备供应商,锂电池、钠电池和燃料电池等新电池技术产业链制造(电池材料、电池装备、上游金属等),及新能源电机、电控、充电机、减速器(大小三电)产业以及配套的充电、换电服务企业。
(2)自上而下的行业遴选
本基金将在考虑当前经济形势和资本市场特征的基础上,结合行业生命周期、宏观经济周期不同阶段的行业景气程度以及股票市场行业轮动规律的基础上,自上而下地进行行业遴选,重点关注行业增长前景、行业利润前景和行业成功要素。对行业增长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的外部发展环境、行业的生命周期以及行业波动与经济周期的关系等;对行业利润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结构,特别是业内竞争的方式、业内竞争的激烈程度、以及业内厂商的谈判能力等。基于对行业结构的分析形成对业内竞争的关键成功要素的判断,为预测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建立起扎实的基础。同时,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及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对行业配置进行动态调整。
(3)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
本基金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对企业成长性及基本面进行综合的研判,精选优质个股。
1)定性分析
本基金通过以下两方面标准对股票的成长性及基本面进行研究分析并筛选出优质的公司:
一方面是竞争力分析,通过对公司竞争策略和核心竞争力的分析,选择具有可持续竞争优势的公司或未来具有广阔成长空间的公司。就公司竞争策略,基于行业分析的结果判断策略的有效性、策略的实施支持和策略的执行成果;就核心竞争力,分析公司的现有核心竞争力,并判断公司能否利用现有的资源、能力和定位取得可持续竞争优势。
另一方面是管理层分析,通过着重考察公司的管理层以及管理制度,选择具有良好治理结构、管理水平较高的优质公司。
2)定量分析
A、估值水平合理。本基金考察企业贴现现金流以及内在价值贴现,结合市盈率(市值/净利润)、市净率(市值/净资产)、市销率(市值/营业收入)等指标衡量股价是否处于合理的估值区间,并且基于公司所属的不同行业,采取不同的估值方法,以此寻找不同行业股票的合理价格区间,并进行动态调整。
B、成长性较高。本基金采用年复合营业收入增长率、盈利增长率、息税前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以及现金流量增长率等指标综合考察上市公司的成长性。一般来说,如果上述指标能够持续保持同步增长,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则基本可以认为这个企业具有良好的成长性。
C、盈利能力较强。本基金重点考察主营业务收入、ROE、经营现金流、盈利波动程度四大关键指标,关注具备领先优势、盈利质量较高、盈利能力较强的上市公司。
(4)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所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适用上述个股投资策略外,还需关注:
1)在港股市场上市、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中资公司;
2)具有行业稀缺性的香港本地和外资公司;
3)港股市场在行业结构、估值、AH股折溢价、分红率等方面具有吸引力的投资标的。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参与融资业务策略
本基金可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因素基础上,参与融资业务。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更新并公告。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
5、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