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大摩数字经济混合C |
基金代码 |
017103 |
基金经理 |
雷志勇 |
设立日期 |
2023-03-02 |
管理人 |
摩根士丹利基金 |
托管人 |
中国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数字经济主题指数收益率*80%+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重点关注数字经济的投资机会,精选与数字经济相关的优质企业进行投资,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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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或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研究宏观经济、国家政策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对股票、债券和货币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行深入分析,合理预测各类资产的价格变动趋势,确定不同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在此基础上,积极跟踪由于市场短期波动引起的各类资产的价格偏差和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各大类资产之间的投资比例,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平稳的基础上,获取相对较高的基金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策略
1、数字经济的界定
国家统计局2021年5月发布《数字经济及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是指以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数字经济重点产业包括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
本基金所投资的“数字经济”主题主要包括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主要包括数字经济运行的基础设施以及在此基础上运行的应用和平台经济相关产业链,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提升通信设备、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软件等产业水平。本基金投资的基础设施主要分布于电子、通信、计算机行业;应用和平台经济主要分布于传媒、社会服务、公用事业行业。
产业数字化,主要包括被数字技术深度改造升级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的传统行业。传统行业应将数字技术运用于其采购、生产、销售和管理等各环节,打造新型数字化应用场景,包括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智慧能源、智慧医疗、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慧建筑。本基金投资于产业数字化转型的行业包括电力设备、机械设备、汽车、交通运输、家用电器以及服务于上述行业的基础化工、有色金属。
2、个股选择
个股选择方面,本基金将在数字经济主题界定的基础上对潜在标的股票进行审慎筛选和审核,构建备选股票池并动态更新。
(1)公司基本状况分析
A.经营能力分析
通过分析公司的资本结构、经营模式、产品市场空间等多方面的运营管理能力,判断公司的核心价值与成长能力,选择具有良好经营状况的上市公司股票。主要关注以下几点:
a.上市公司是否具有合理的资本结构,良好的现金流;
b.上市公司管理层是否具有良好的经营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团队建设、市场开发、研发控制、激励机制等;
c.上市公司的新技术或创新商业模式是否具有原创性、领先性和可实现性;
d.上市公司的核心产品是否具有较高的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和较大的市场需求增长空间。
B.财务状况分析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成长和股本扩张能力、持续经营能力、杠杆水平以及现金流管理水平,选择优良财务状况的上市公司股票。
(2)股票估值分析
通过对内在价值、相对价值、收购价值等方面的研究,考察市盈增长比率(PEG)、市盈率(P/E)、市净率(P/B)、企业价值/息税前利润(EV/EBIT)、自由现金流贴现(DCF)等一系列估值指标,给出股票综合评级,从中选择估值水平相对合理的公司。
本基金将参考公司状况以及股票估值分析的基本结论,选择具有较强竞争优势且估值具有吸引力的股票,组建并动态调整数字经济优选股票库。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同一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