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恒越均衡优选混合发起式C |
基金代码 |
016913 |
基金经理 |
吴胤希 裘明达 |
设立日期 |
2022-11-25 |
管理人 |
恒越基金 |
托管人 |
浦发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0%+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合理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深度基本面研究和组合的均衡配置,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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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国家经济周期、财政货币政策、证券市场流动性等因素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市场上各大类资产的估值水平及市场情绪的比较分析,评估各类别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适度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在价值与成长风格之间进行相对均衡的配置。重点关注企业的基本面兼顾对估值的判断,优选具备优秀商业模式、持续性竞争优势、良好财务状况兼具较高内在价值的股票,捕捉行业发展的战略性机遇以及企业可持续成长所带来的投资机会。
(1)行业发展趋势和行业景气度分析
本基金将密切对行业数据和上下游产业链开展深入研究,根据相关行业盈利水平的横向与纵向比较,对各行业景气度周期、行业技术变革及未来发展趋势、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进行分析,重点投资于发展趋势向好、景气度较高或者具备战略性发展方向的行业。
(2)个股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深度基本面研究,运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公司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价,选择具有优秀商业模式、持续竞争优势、较强成长潜力且估值合理的个股。
1)定性分析
公司商业模式:公司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否具有广阔的需求空间,公司是否具有较强的定价能力;
核心竞争优势:企业是否具备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能力,产品(或服务)是否具有较高的竞争壁垒,是否具有良好的销售网络、市场品牌或垄断资源等,是否在行业细分市场中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或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增长率;
公司治理情况:公司治理结构、激励机制是否规范合理,信息披露是否公开透明;
管理团队情况:公司管理层是否具有较好的战略眼光、较强的执行能力,公司发展战略是否清晰。
2)定量分析
盈利能力:公司是否具有良好盈利能力,主要分析指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毛利率、净利率等;
成长性:公司是否具有可持续的成长性,主要分析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
运营效率:公司是否具有较高的运营效率,主要分析指标包括总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等;
财务结构:公司财务结构是否合理,主要分析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
估值水平:本基金将根据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特征、业务模式及公司发展所处的不同阶段等特征,综合利用市盈率法(P/E)、市净率法(P/B)、市盈率-长期成长法(PEG)、企业价值/息税前利润(EV/EBIT)、折现现金流法(DCF)等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分析。
港股通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人(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
本基金将遵循上述股票投资策略,优先将财务健康、成长性良好、具有估值优势的优质港股通标的股票纳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
分红政策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约定以及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香港市场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