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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银合泰债券A(016353)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兴银合泰债券A 基金代码 016353
基金经理 陶国峰 设立日期 2023-04-11
管理人 兴银基金管理 托管人 华夏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衍生品、国债期货、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也不投资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和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投资中主要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动态跟踪,采用期限匹配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类属资产配置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久期配置策略、收益率曲线、杠杆策略等投资管理手段,对债券市场及债券收益率曲线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的信用债券(含资产支持证券,下同)的主体评级须在AA+级(含)以上,其中AA+级的信用债券投资比例不高于信用债券投资比例的50%,AAA级的信用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信用债券投资比例的50%,参考的信用评级应由须取得中国证监会证券评级业务许可的评级机构出具(不包含中债资信评级或穆迪、标普等外资评级机构)。 所指信用债券包括金融债券(不包括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书面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在持有信用债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限制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部予以卖出。 本基金将根据信用主体的信用资质和宏观信用环境的变化趋势,综合分析信用债的信用风险,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信用债进行动态均衡配置。 综合考虑信用风险和流动性因素,决定信用债的配置集中度和配置期限,严格把控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密切关注信用利差和利率曲线的变化,获取利差压缩收益和骑乘收益。同时根据信用利差变化分析信用风险程度变化,控制组合的信用风险暴露,并进行动态调整。 在具体个券选择上,综合考虑信用等级、期限、流动性、市场分割、息票率、税赋特点、提前偿还和赎回等因素,选择相对价值较高的信用债进行配置。 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风险对冲为目的,参与信用衍生品交易。在进行信用衍生品投资时,同时投资其挂钩的信用债券,通过信用衍生品将其挂钩的信用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转移。收益率方面,将通过分析信用衍生品和挂钩债券的合成收益率,选择具备一定信用利差的信用衍生品及其挂钩债券进行投资,并确定信用衍生品及其挂钩债券的投资金额与期限。本基金仅投资于符合证券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相关业务规则的信用衍生工具。
分红政策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收取费用的不同,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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