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国泰君安善兴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混合发起(FOF) |
基金代码 |
016132 |
基金经理 |
陈义进 |
设立日期 |
2023-05-10 |
管理人 |
国泰君安资管 |
托管人 |
兴业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收益率*5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稳定的资产配置和精细化优选基金,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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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60%;本基金投资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10%;本基金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的比例中枢为50%,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35%-60%,其中,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投资策略 |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采用量化模型。在开放式基金的投资选择上,更倾向于挑选中长期主动管理能力得到验证的优质基金产品进行配置。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对于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原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获得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按该原份额的持有期限计算,即与原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相同;
6、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