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方便特定的客户群通过本基金投资目标ETF。本基金不参与目标ETF的投资管理。
资产配置策略
为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将以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90%的资产投资于目标ETF。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境外市场和境内市场依法发行的金融工具,其目的是为了使本基金在保障日常申购赎回的前提下,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投资组合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预期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小于0.35%,预期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变大,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日均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大。
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以更好的跟踪业绩比基准。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通过买入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来构建组合以申购目标ETF。因此对可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金头寸,主要采取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组成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个券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
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基金投资策略
(1)投资组合的构建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将主要按照目标ETF法律文件的约定申购赎回目标ETF,也可部分在二级市场买入目标ETF,使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2)投资组合的投资方式
本基金投资目标ETF的三种方式如下:
1)申购和赎回:目标ETF开放申购赎回后,按照目标ETF法律文件的约定申购赎回目标ETF。
2)二级市场方式:目标ETF上市交易后,在二级市场进行目标ETF份额的交易。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方式以申购和赎回为主,但在目标ETF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好的情况下,为了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减小与标的指数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也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卖目标ETF。
当目标ETF申购、赎回或交易模式进行了变更或调整,本基金也将作相应的变更或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在投资运作过程中,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合规、风险、效率、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灵活选用上述方式进行目标ETF的买卖。
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在特殊情况下,本基金将少量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以进行替代复制。对于同时有美股、H股的指数成份公司,如果该公司美股长期停牌,组合无法买入该股票时,可以买入该公司H股进行替代。
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
本基金将在充分考虑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基础上,审慎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基于对市场行情和组合风险收益的分析,确定投资时机、标的证券以及投资比例。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投资者类型和结构、本基金的历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和品类。若相关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本基金将根据对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分析,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行股指期货投资,以改善投资组合的投资效果。
(2)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参与股票期权交易。本基金将结合投资目标、比例限制、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投资时机和投资比例。
(3)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4)其他衍生品投资策略
如因法律法规限制、基金规模制约或流动性制约,导致本基金不能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构成投资于指数成份股,或出现境外市场相关法规、规则禁止本基金投资相关股票的情形时,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投资于期权、互换等金融衍生品,进行投资替代。
未来,随着全球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
分红政策 |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相同币种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将以投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基金收益分配币种与其对应份额的申购币种相同。美元现汇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按除权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相应的美元金额;不同币种份额红利再投资适用的净值为该币种份额的净值;
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人民币份额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人民币份额面值;对于外币份额,由于汇率因素影响,存在收益分配后外币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对应的基金份额面值的可能;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协商一致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