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中邮专精特新一年持有混合A |
基金代码 |
015505 |
基金经理 |
曹思 |
设立日期 |
2022-09-14 |
管理人 |
中邮基金 |
托管人 |
邮储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1000指数收益率*7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1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重点投资“专精特新”主题相关企业,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证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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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宏观策略研究,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以及市场流动性等方面因素,对相关资产类别的预期收益及风险进行动态跟踪,决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专精特新”主题相关行业的精选以及对行业内相关股票的深入分析,挖掘该类型企业的投资价值,分享企业成长过程中带来的投资机会。
1、“专精特新”主题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专精特新主题相关企业是指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优先聚焦制造业短板弱项,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或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等范畴的相关上市公司。本基金所指的专精特新主题相关上市公司为工信部公示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名单中的上市企业及其更新。
“专精特新”主题本身会随着相关政策的推出和完善而不断更新,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国家战略及配套政策的推出情况,结合专精特新企业的发展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动态地对“专精特新”主题概念的具体涉及领域进行更新调整。
2、行业配置策略
行业配置角度重点从行业景气度、行业竞争格局以及行业估值水平等角度进行布局。根据工信部目前公布专精特新“小巨人”名单,相关企业所属行业主要包括基础化工、医药、机械、电子、电力设备及新能源、通信、计算机、汽车等新兴产业。
同时,本基金将对“专精特新”相关行业进行密切跟踪,随着后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公布或调整,“专精特新”相关行业的外延将可能会扩大或相应调整。
3、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所界定“专精特新”主题包含数个行业,这些行业的发展和估值水平区别较大,所属行业所处的景气周期也存在差异,这为主动型资产管理提供了空间。在个股选择上重点选择那些行业需求空间大、行业景气度向上、技术领先创新能力强、公司治理结构优良的上市公司。具体而言,本基金将以上市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空间及所处景气周期、公司核心竞争力、以及公司长期的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对公司进行基本面的综合考量。同时结合公司业绩增长和其估值水平的匹配程度力求选择出高成长下估值相对合理的标的。
4、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的策略。重点关注具有持续领先优势或核心竞争力的公司;盈利能力较高、分红稳定或分红潜力大的公司;与A股同类公司相比具有估值优势的公司。
5、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本基金将结合对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景气度、公司竞争优势、公司治理结构、估值水平等因素的分析判断,选择投资价值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
分红政策 |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对于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即原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获得份额的锁定起始日和锁定到期日与原份额相同;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如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