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泰信汇鑫三个月定开债A |
基金代码 |
015375 |
基金经理 |
张安格 |
设立日期 |
2022-10-24 |
管理人 |
泰信基金 |
托管人 |
平安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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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含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走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变化、国家调控政策以及证券市场走势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在保持投资组合整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积极的债券投资管理,追求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收益。
开放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开放期的投资以流动性管理为主要目的,应对投资者的投资安排进行现金管理,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不受封闭期限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的有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