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浙商智配瑞享一年持有债券(FOF) |
基金代码 |
015189 |
基金经理 |
肖爱华 钦振浩 |
设立日期 |
2022-07-19 |
管理人 |
浙商基金 |
托管人 |
浙商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股票型基金指数收益率*10%+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率*9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募集的基金产品,通过稳定的资产配置和精细化优选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和保障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提供持续稳定的回报。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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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基金投资于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资产中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投资策略 |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采用量化模型。 |
分红政策 |
1、本基金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混合型基金中基金、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后,需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