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综合考量经济长期发展趋势、宏观经济周期变动、相关政策导向、利率水平等并结合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和当前估值水平等因素,决定各类资产配置比例,并随着上述因素的变化而适时调整配置比例。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各类资产配置范围内,根据上述资产配置策略,进行各类资产配置。
股票投资策略
(1)消费成长主题相关股票的界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消费行业相关上市公司,着眼于在中国经济增长带来消费升级驱动背景下,具备良好成长潜力、有明显竞争优势与合理估值水平的优秀企业,挖掘传统及新兴消费中的投资机会。具体而言,行业包括食品饮料、农林牧渔、家庭与个人用品、耐用消费品与服装、酒店、餐饮与休闲、传媒、医药卫生、百货商店与互联网零售、汽车与汽车零部件、电信运营服务和物流服务行业。
(2)行业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行业配置首先选择符合以上对消费成长定义的行业。此外本基金在构建组合过程中将对组合的行业构成进行权衡和持续优化,以保持组合的行业分散性和保证流动性,降低投资风险。
(3)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定量、定性分析,从所选行业中精选出符合以下要求的“成长型企业”进行投资。
1)定量分析方面
本基金主要通过对公司成长能力和估值水平两方面的综合评估,选择具有成长潜力且估值合理的公司。公司成长能力评估主要是评估公司相对全市场和行业的发展潜力与发展速度,反映了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本基金选择净利润增长率行业排名前二分之一、或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行业排名前二分之一、或净资产收益率行业排名前二分之一的公司。估值水平评估主要是评估公司相对全市场和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本基金结合公司的成长潜力,选择目前估值水平较低或估值合理、PEG行业排名前二分之一的公司的公司。
2)定性分析方面
①关注成长能力的可持续性。通过对公司所处的行业,以及公司的资源禀赋、生产能力、技术创新、产品服务、市场渠道、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深入研究,选择成长潜力较大的公司。
②关注成长性公司的竞争优势。根据公司的核心业务竞争力、市场地位、经营管理者能力、人才资源等选择具备良好竞争优势的公司。
③关注成长性公司的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劣对包括公司战略、创新能力、盈利能力乃至估值水平都有至关重要的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成长潜力。本基金将从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评价、战略定位和管理制度体系等方面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评价筛选。
(4)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本基金将精选投资于消费成长主题相关的港股通标的股票,并将基本面健康、业绩增长快、估值有优势的港股纳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的债券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等。本基金将在研判利率期限结构变化的基础上做出最佳的资产配置及风险控制。在选择国债品种中,本基金侧重于对国债品种所蕴涵的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的分析,根据利率预测模型构造最佳期限结构的国债组合;在选择金融债、企业债品种时,本基金重点分析债券的市场风险以及发行人的资信品质。因为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且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本基金将选择公司基本素质优良、其对应的基础证券有着较高上涨潜力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进行投资,并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依据资产配置策略,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择时对冲股票资产的系统性风险或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股指期货投资比例内,择时调整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本基金优选与现货的资产尽可能匹配、期限尽可能匹配、流动性较好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精准测算股指期货套期保值的相关要素,力争实现最佳套期保值效果。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费用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或将不同;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