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通过研究宏观经济、国家政策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对股票、债券和货币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行深入分析,合理预测各类资产的价格变动趋势,确定不同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在此基础上,积极跟踪由于市场短期波动引起的各类资产的价格偏差和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各大类资产之间的投资比例,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平稳的基础上,获取相对较高的基金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策略
(1)医药行业和消费行业的界定
1)医药行业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医药行业主要包括医疗器械与服务行业、医药生物行业。
本基金主要采用中证指数公司的一级行业分类中的医药卫生界定医药行业。
2)消费行业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消费行业主要分为主要消费和可选消费。
主要消费包括食品与主要用品零售行业、家庭与个人用品行业和食品、饮料与烟草行业;可选消费包括汽车与汽车零部件行业、耐用消费品与服装行业、消费者服务行业、传媒行业和零售业。本基金主要采用中证指数公司的一级行业分类中的主要消费和可选消费界定消费行业。
3)如果中证指数公司调整或停止行业分类,或者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医药行业和消费行业划分标准,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有权对医药行业和消费行业的界定方法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如因基金管理人界定医药行业和消费行业的方法调整或者上市公司经营发生变化等,本基金将在三个月之内进行调整。
(2)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的基础上,进行基金资产在医药行业和消费行业各子行业之间的配置及动态调整:
1)各子行业对宏观经济因素变化的反应
本基金将动态跟踪宏观经济因素变化,深入分析宏观经济因素变化对各子行业的影响,重点投资受宏观经济因素变化正面影响较大或负面影响较小的子行业。
2)子行业景气度及可持续性
本基金将主要通过对子行业数据的持续跟踪分析及上下游产业链的深入调研,并结合子行业盈利水平的横向与纵向比较,适时对各子行业景气度周期与未来盈利趋势进行研判,重点投资于景气度较高且具有可持续性的子行业。
3)子行业竞争格局
本基金主要通过密切跟踪当前子行业进入者的数量、子行业内各公司的竞争策略及各公司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份额来判断公司所处子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重点投资于行业竞争格局良好的子行业。
4)各子行业的相对估值水平
本基金将对各子行业的相对估值水平进行动态分析,适时增加相对估值水平较低的子行业的配置比例,降低相对估值水平较高的子行业的配置比例。
(3)个股选择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来考察和筛选优质上市公司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1)定量筛选:定量的方法主要通过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质量、成长能力、估值水平等方面的综合评估,选择财务健康、成长性好的公司。
①财务状况:评估公司在应对不同宏观经济周期和产业周期阶段的财务的能力,主要考察指标为资产负债率、资产周转率、流动比率等;
②盈利质量:评估公司持续发展能力,主要考察净资产收益率(ROE)、毛利率、净利润的动态变化;
③成长能力:评估公司未来发展趋势与发展速度,成长能力是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企业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市场占有率持续增长的能力,反映了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主要考察指标为净利润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每股收益增长率等;
④估值分析:评估公司相对市场和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选择价格低于价值的上市公司,或是比较企业动态市盈率等指标,选择目前估值水平明显较低或估值合理的以及未来预期估值较低的上市公司,主要考察指标为市盈率(P/E)、市净率(P/B)、PEG、EV/EBITDA等。
2)定性筛选:作为定量筛选的重要补充,本基金还将通过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定性研究分析,选择具备投资潜力的个股,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备选股票库。
①行业地位突出、有市场定价能力。属于行业龙头,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对产品定价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②具有核心竞争力。在管理、品牌、资源、技术、创新能力中的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具有竞争对手在短时间内难以模仿的显著优势,从而能够获得超越行业平均的盈利水平和增长速度。
③主营业务突出,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盈利能力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未来盈利具有可持续性。
④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管理能力强。已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管理层对企业未来发展有着明确的方向和清晰的思路。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港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港股的筛选及投资也将遵循A股市场的逻辑体系,重点筛选港股市场中医药行业和消费行业的优质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同时,对于A+H股的上市公司,本基金还将重点关注A股和H股之间的折溢价水平,选择折价较高的标的股票进行投资。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