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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聚顺益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013723)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上银聚顺益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 基金代码 013723
基金经理 许佳 设立日期 2022-05-30
管理人 上银基金 托管人 兴业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自上而下决定资产配置及组合久期,并依据内部信用评级系统,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
分红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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