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对宏观经济政策、经济基本面、证券市场运行状况等因素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综合判断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确定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本基金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1、宏观经济政策: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投资政策、外贸政策、消费政策、就业政策、经济改革政策等;
2、经济基本面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工业附加值、货币供给量、失业率、通胀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进出口贸易数据等;
3、证券市场运行状况:主要关注市场估值和技术指标分析,考量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各行业及板块相对估值水平、一致预期估值水平、大势型技术指标、趋势型技术指标、成交量型技术指标、均线型技术指标等。
股票投资策略
1、先进制造行业界定
本基金所定义的先进制造业上市公司是指在制造业中具有先进核心技术、产品创新能力、高技术附加值和能够引领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以及为上述企业提供相关服务和产品的企业。
具体而言,本基金所定义的先进制造业主要包括以下四个层面:
(1)符合国家高端装备制造重点方向的领域以及和国家安全相关的领域,包括航空航天装备、卫星及应用、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智能制造装备、国防军工、信息安全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以及其他相关产业;
(2)技术附加值高、代表新经济发展趋势的制造业领域,包括新材料、节能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油气设备、电子元器件、医药制造以及其他相关产业;
(3)与传统制造业的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升级以及进口替代相关的领域,包括通用机械、专用设备、仪器仪表、交运设备以及其他相关产业;
(4)与先进制造行业形成上下游或相互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新材料的有色金属、化工等行业的上市公司。
本基金投资的先进制造业股票包括目前主营业务从事上述领域的公司股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变迁及国家政策的调整,本基金定义的“先进制造”涵盖范畴和外延将会变化,覆盖的上市公司范围也会改变。本基金管理人将持续跟踪影响先进制造业的各项因素,包括国家政策、最新技术进步和前沿科技发展、新产品和技术工艺的重大突破、市场需求、商业模式创新等,在履行适当必要的程序后,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先进制造相关行业和企业的识别及认定。
2、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研究团队和投资团队的选股能力,精选具有先进核心技术、产品创新能力、高技术附加值和能够引领产业发展方向、在所处行业或细分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基本面良好、具备较强竞争力、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
(1)定量分析
本基金根据定量指标进行初选,基于公司财务指标分析公司的基本面价值,参考估值指标,选择具有较高增长潜力、盈利能力较强、财务和资产状况良好且估值合理的公司。具体的考察指标包括:
①成长性指标: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息税折旧前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每股收益增长率等;
②盈利能力指标:包括销售毛利率、销售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投资回报率、企业净利润率等;
③现金流指标:包括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现金购销比率、营业现金回笼率等;
④偿债能力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利息保障倍数、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
⑤营运能力指标:包括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等;
⑥估值指标:包括现金流折现(DCF)、市盈率(PE)、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企业价值倍数(EV/EBITDA)、市销率(PS)等。
(2)定性分析
在定量初选的基础上,公司投研人员将通过案头研究和实地调研等方法深入剖析影响公司未来投资价值的驱动因素,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
①企业所处行业及其技术发展趋势;
②企业拥有的核心技术和核心竞争力,以及在境内外发展水平中所处的位置;
③企业研发及其科技水平,包括但不限于研发人员数量、研发团队构成、核心研发人员情况、研发投入情况、研发设备情况、技术储备情况、专利数量等;
④企业在其所在的行业或细分市场中的地位、品牌号召力或行业知名度情况等;
⑤企业的公司治理,包括治理结构是否稳定高效,企业家是否致力于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规划公司长远发展。
3、组合构建策略
本基金将对筛选出的股票按照行业进行分类,重点选择所属行业符合经济发展趋势和方向、具有较大增长潜力或发展空间的公司构建股票组合,并适度追求行业的分散性,控制组合内同一行业公司的数量。
本基金将根据股票筛选标准,定期更新入选股票池,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与方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资本市场发展等情况,动态调整股票组合。
4、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策略
考虑到香港股票市场与A股股票市场的差异,对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票,本基金除按照上述股票的投资策略外,还将结合公司基本面、国内经济和相关行业发展前景、香港市场资金面和投资者行为,以及世界主要经济体经济发展前景和货币政策、主流资本市场对投资者的相对吸引力等因素,精选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重点关注:
(1)在香港股票市场上市、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中资公司;
(2)具有行业稀缺性的香港本地和外资公司;
(3)香港股票市场在行业结构、估值、AH股折溢价、分红率等方面具有吸引力的投资标的。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5、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分红方式;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收益分配,收益的计算以权益登记日当日收市后计算的两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收益由基金财产享有;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