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景顺长城30天滚动持有短债C |
基金代码 |
013493 |
基金经理 |
米良 |
设立日期 |
2022-04-27 |
管理人 |
景顺长城基金 |
托管人 |
兴业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90%+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
投资理念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金融要素运行情况、中国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整,资产配置组合主要以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配置为主,并根据风险的评估和建议适度调整资产配置比例,使基金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优化投资组合。
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按照风险管理原则,以风险对冲为目的,参与信用衍生品交易。本基金将根据所持标的债券等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策略,审慎开展信用衍生品投资,合理确定信用衍生品的投资金额、期限等。同时,本基金将加强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的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风险管理,合理分散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集中度,对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基金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投资人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对于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获得份额的运作期起始日和运作期到期日与原份额相同;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