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景顺长城颐心养老2040三年持有混合(FOF) |
基金代码 |
012518 |
基金经理 |
薛显志 王勇 |
设立日期 |
2021-06-28 |
管理人 |
景顺长城基金 |
托管人 |
招商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X+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1-X)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的目标日期为2040年12月31日,本基金采用成熟的资产配置策略,随着目标日期的接近,逐步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进而调整基金资产投资于多种具有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和其他资产的比例,从而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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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投资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60%;其中商品基金投资占基金资产比例不超过10%;投资单只基金的比例不高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不得持有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包括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基金份额。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
权益类资产指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其中混合型基金指根据定期报告披露情况,最近连续四个季度季末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在60%以上的混合型基金。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
投资策略 |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一只养老目标日期基金。以2040年12月31日为目标日期,本基金的风险与收益水平会随着投资者目标日期期限的临近而逐步降低。在前期,本基金设定的长期目标波动率适中,进而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适中。随后,本基金会逐步降低长期目标波动率并调整各类资产资产配置比例,相应预期风险及收益水平将逐步降低。本基金的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但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