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及证券市场整体走势进行前瞻性研究,紧密跟踪资金流向、市场流动性、交易特征和投资者情绪等因素,兼顾经济增长的长期趋势和短期经济周期的波动,动态把握不同资产类别的投资价值、投资时机以及其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进行基金资产在权益类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之间的合理配置。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所界定的成长领航投资,以“价值投资视角进行成长性投资”的选股理念,采用自下而上的研究方法,以成长风格为基,结合基本面价值分析,在符合经济发展规律、有政策驱动的、推动经济结构转型的新的增长点和产业中,精选A股和港股成长前景确定的行业,重点关注公司以及所属产业的成长性与商业模式,积极把握中国经济结构调整所带来的行业个股的投资机会。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在考虑行业生命周期、宏观经济周期不同阶段的行业景气程度以及股票市场行业轮动规律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和资本市场特征,从未来成长空间与趋势和历史估值比较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重点关注符合经济发展趋势、产业升级转型方向,具有巨大成长空间的行业。同时,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及证券市场的变化,自上而下地确定本基金的行业配置比例,并定期进行调整。
(2)个股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个股投资将采用自下而上的基本面研究,再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备选行业内部企业的基本面、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研判,对公司的成长能力进行评价,分析并预测上市公司的持续成长能力,进行投资。
1)定性分析
定性分析方法主要通过对上市公司竞争力及管理层分析,筛选出优质公司。
成长潜力:在结构转型、产业升级的市场环境下,通过分析上市公司的发展空间、增长速度、竞争优势、商业模式等内容,投资契合未来经济发展方向、行业竞争格局良好的上市公司;
竞争优势:选择在规模经济、资源或政策垄断、技术创新、品牌、经营效率等方面具备长期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突出,盈利可持续:选择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盈利模式不可复制,但未来盈利具有可持续性的优质上市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管理能力强:选择已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管理团队经验丰富、团结高效的上市公司,且具备长远战略眼光,对企业未来发展具有清晰、明确的方向与思路。
2)定量分析
定量分析的方法主要通过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质量、成长能力、估值水平等方面的综合评估,筛选出估值合理、成长性较高、盈利能力较强的上市公司。
估值指标:评估公司相对市场和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主要考察指标包含市盈率(PE)、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市净率(PB)、企业价值倍数(EV/EBITDA)、市销率(PS)、每用户平均收入(ARUP)等相对指标;同时,根据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DCF)等绝对估值模型,进一步衡量股价是否处于合理的估值区间。
成长性指标:评估公司未来发展趋势与发展速度,关注公司企业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市场占有率持续增长的能力,并主要借助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经营性现金流量增长率等指标来考量公司的历史成长性。
盈利能力指标:评估公司持续发展能力,考察近三年来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近三年平均投资资本回报率(ROIC)等指标,关注具备领先优势、盈利质量较高、盈利能力较强的上市公司。
(3)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本基金将重点关注:
1)A股稀缺性行业个股,包括优质中资公司、A股缺乏投资标的行业;
2)具备有持续领先优势或核心竞争力的企业,这类企业应具有良好成长性或为市场龙头;
3)盈利能力较高、分红稳定或分红潜力大的上市公司;
4)与A股同类公司相比具有估值优势的公司。
本基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港股通标的股票进行筛选:
1)治理结构与管理层: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优秀、诚信的公司管理层;
2)行业集中度及行业地位:具备独特的核心竞争优势(如产品优势、成本优势、技术优势)和定价能力;
3)成长能力评价:未来三年预期营业收入年均增长率或净利润年均增长率在10%(含)以上的上市公司;
4)公司业绩表现:业绩稳定并持续、具备中长期持续增长的能力。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价值主要取决于其股权价值、债券价值和内嵌期权价值,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价值进行评估。对于可转换债券的投资将主要从三个方面的分析:数量为主的价值分析、债股性分析和公司基本面分析。通过以上分析,力求选择债券价值有一定支撑、安全性和流动性较好,并且发行人成长性良好的品种进行投资。 |
分红政策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各类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不同份额类别基金份额,其分红相互独立、互不影响;投资者不同基金交易账户设置的基金分红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2、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份额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