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发展趋势,对证券市场当期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可预见的未来时期内各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在基金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制定本基金在股票、存托凭证、债券、现金等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力争投资组合的稳定增值。此外,本基金将持续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资产配置风险监控,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
股票投资策略
1、A股投资策略
(1)个股投资策略
首先,本基金基于公司财务指标分析公司的基本面,选择财务指标和资产状况良好且未来发展空间较大的公司。具体的考察指标包括估值指标(包括PE、PB、PCF、PS和PEG等)、成长指标(ROE、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息税折旧前利润增长率、销售净利率、现金流)、盈利指标(EPS、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投资回报率、企业净利润率)等指标。结合相关财务模型的分析,形成对标的股票的初步判断。
通过定量的基本面分析,本基金将深度挖掘成长型股票的投资机会,并根据以下条件建立基础库。满足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股票可以入选基础库:
1)净资产收益率持续快速增长;
2)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迅速,且主营业务利润占总利润比例较高;
3)新产品开发、研究和技术投入较大,具备广阔的市场空间。
4)公司具备符合国家战略发展规划、掌握核心关键技术、同时又获得市场高度认可的高精尖技术。重点关注以下产业领域的高精尖技术: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航空航天、生物医药、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光电芯片、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新能源和智能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其次,公司投资研究人员将通过案头研究和实地调研等基本面研究方法深入剖析影响公司未来投资价值的驱动因素,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
1)政策影响:现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对企业具有实质性的利好,可以为企业的改革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2)市场竞争格局:企业在市场格局中处于有利位置,有能力进行创新投入和技术改造;
3)盈利效率:企业盈利效率较高,财务结构合理,各项财务指标在业内处于领先水平;
4)技术升级:企业核心生产技术符合国家成长创新的大政方针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求且存在技术壁垒;
5)公司治理: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稳定高效,同时企业家致力于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规划公司长远发展。
(2)行业配置
在行业配置层面,本基金将运用“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方法,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经济结构转型的方向、国家经济与产业政策导向和经济周期调整的深入研究,挖掘未来受益于行业成长的投资机会。
2、港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所投资香港市场股票标的除适用上述股票投资策略外,还需关注:
(1)香港股票市场制度与大陆股票市场存在的差异对股票投资价值的影响,比如行业分布、交易制度、市场流动性、投资者结构、市场波动性、涨跌停限制、估值与盈利回报等方面;
(2)人民币与港币之间的汇兑比率变化情况。
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通过对股指期货的投资,实现管理市场风险和改善投资组合风险收益特性的目的。
2、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是为了有效控制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适度运用国债期货提高投资组合运
作效率。在国债期货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通过对宏观经济和利率市场走势的分析与判断,并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谨慎进行投资,以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3、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股票期权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股票期权的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本基金参与股票期权交易应当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
融资及转融通投资策略
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综合考虑预期风险、收益、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
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经营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在分析市场环境、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历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例。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