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本基金在对国内外宏观经济态势和债券市场综合研判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和自下而上的个券研究,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利率走势、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变化趋势、债券的流动性以及信用风险变化等因素,结合各种固定收益类资产在特定经济形势下的估值水平、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特征,运用定量分析方法,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以尽量获取最大化的信用溢价。本基金将在久期策略、期限结构策略、类属配置策略的基础上获得债券市场整体回报率,通过信用债投资策略、个券挖掘策略获得超额收益等。
本基金灵活运用久期策略、期限结构策略、类属配置策略、信用债投资策略和杠杆投资策略,在严格管理并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实现组合收益的最大化。
1、久期策略
本基金将考察市场利率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对引起利率变化的相关因素进行跟踪和分析,进而对债券组合的久期和持仓结构制定相应的调整方案,以降低利率变动对债券组合带来的影响。本基金管理人的固定收益团队将密切跟踪CPI、PPI、汇率、M2等利率敏感指标,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及结构,在此基础上预测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制定出债券组合的目标久期。当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适当降低债券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适当提高债券组合的久期,以达到利用市场利率的波动和债券组合久期的调整提高债券组合收益率目的。
2、期限结构策略
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和变化趋势,对各类型债券进行久期配置;当收益率曲线走势难以判断时,参考基准指数的样本券久期构建投资组合久期。具体来看,又分为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和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策略、杠铃策略及梯式策略。
(1)骑乘策略是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2)子弹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久期集中于收益率曲线的一点,适用于收益率曲线较陡时;
(3)杠铃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的久期集中在收益率曲线的两端,适用于收益率曲线两头下降较中间下降更多的蝶式变动;
(4)梯式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的债券久期均匀分布于收益率曲线,适用于收益率曲线水平移动。
3、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对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信用风险、税赋水平、市场流动性、市场风险等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同期限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投资品种的利差和变化趋势,制定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4、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拟投资信用债信用评级不低于AA(以该债券发行评级机构的最新评级为准)。其中,评级为AA的信用债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不超过20%,评级为AA+的信用债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不超过50%,评级为AAA的信用债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0%,具体而言,本基金的信用债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信用利差曲线配置和信用债券精选两个方面。
(1)信用利差曲线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经济周期、信用债市场现状及发展的分析,判断信用利差的变化趋势,以此确定信用债的投资比例及行业配置比例。具体而言,当经济周期处于向上的阶段,企业盈利能力增强,经营性现金流改善,信用利差可能收窄;反之,当经济周期处于向下的阶段,信用利差可能扩大。在信用债市场现状分析方面,本基金主要考察市场容量、债券结构、流动性等因素对信用利差变动的影响;而在信用债市场发展趋势方面,本基金主要考察由于信用债供求变化对信用利差的影响。
(2)信用债个券分析策略
本基金将借助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的行业及公司研究员的专业研究能力,并综合参考外部权威、专业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对发债主体企业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并结合债券的发行条款,以确定信用债券的实际信用风险状况及其信用利差水平,挖掘并投资于信用风险相对较低、信用利差相对较大的优质品种。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分析是信用债投资的基础性工作。具体的分析内容及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国民经济运行的周期阶段、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发行人业务发展状况、企业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及其债务水平等。在内部信用评级结果的基础上,综合分析个券的到期收益率、交易量、票息率、信用等级、信用利差水平、税赋特点等因素,对个券进行内在价值的评估,精选估值合理或者相对估值较低、到期收益率较高、票息率较高的债券。
5、杠杆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情况,以及回购成本等因素的情况下,在风险可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债券回购,放大杠杆进行投资操作。
6、个券挖掘策略
本投资策略强调公司价值挖掘的重要性,在行业周期特征、公司基本面风险特征基础上制定绝对收益率目标策略,甄别具有估值优势、基本面改善的公司,采取高度分散策略,重点布局优势债券,争取提高组合超额收益空间。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同一投资人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别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