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兴业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C |
基金代码 |
010521 |
基金经理 |
唐丁祥 |
设立日期 |
2021-06-29 |
管理人 |
兴业基金 |
托管人 |
上海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全价(总值)指数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3%以内。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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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债券和备选成份债券。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会少量投资于其他债券(含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抽样复制方法为主,选取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中流动性较好的债券,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追求标的指数长期增长的稳定收益为宗旨,在降低跟踪误差和控制流动性风险的双重约束下构建指数化的投资组合。本基金投资于待偿期为3-5年(含)的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基金份额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