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国金惠诚债券C |
基金代码 |
010250 |
基金经理 |
杜哲 王珂 |
设立日期 |
2021-04-14 |
管理人 |
国金基金 |
托管人 |
民生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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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准予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系统地分析中国证券市场的特点和运作规律,采取“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投资策略,运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判断拟投资标的的投资价值,在此基础上构建投资组合,努力实现超越股票基准指数的回报。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8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不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