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长城中债3-5年国开债指数A |
基金代码 |
009324 |
基金经理 |
张棪 |
设立日期 |
2020-11-19 |
管理人 |
长城基金 |
托管人 |
建设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全价(总值)指数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使日均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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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不投资于除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债券资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本基金主要以标的指数的成份券构成为基础,综合考虑跟踪效果、操作风险等因素,根据债券流动性、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以及债券交易特性及交易惯例等情况,采取“久期匹配”等优化策略对基金资产进行抽样化调整,降低交易成本,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指数成份券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或违约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券进行调整。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予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