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博远增益纯债债券C |
基金代码 |
009110 |
基金经理 |
黄婧丽 |
设立日期 |
2022-04-28 |
管理人 |
博远基金 |
托管人 |
中国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主动债券配置,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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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投资,也不参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的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资产配置策略
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市场利率走势、市场资金供求情况,以及证券市场走势、信用风险情况、风险预算和有关法律法规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动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和债券资产的配置比例,以避免市场风险,提高投资收益。
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1)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国债期货合约进行交易,以对冲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有效管理现金流量或降低建仓或调仓过程中的冲击成本等。
(2)本基金将关注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推出情况,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前述衍生工具,本基金将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制定与本基金投资目标相适应的投资策略和估值政策,在充分评估衍生产品的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谨慎地进行投资。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投资者的现金红利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并履行适当程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等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