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根据对宏观经济、市场面、政策面等因素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
本基金主要考虑的因素为:
(1)宏观经济指标,包括GDP增长率、工业增加值、PPI、CPI、市场利率变化、货币供应量、固定资产投资、进出口贸易数据等,以判断当前所处的经济周期阶段;
(2)市场方面指标,包括股票及债券市场的涨跌及预期收益率、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及与国外市场的比较、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及其变化;
(3)政策因素,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资本市场相关政策等;
(4)行业因素:包括相关行业所处的周期阶段、行业政策扶持情况等。
股票投资策略
(1)高端装备制造相关行业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高端装备制造指生产制造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先进工业设施设备的行业以及围绕上述行业提供服务和产品的行业。高端装备制造是国家制造强国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未来新兴产业方向。本基金旨在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装备制造业升级的过程中寻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公司进行投资。
按照申银万国行业指数分类划分,本基金所指的高端装备制造行业主要由电子、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国防军工、计算机、通信以及汽车7个申万一级行业组成。未来,由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产业结构升级等因素,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外延将会逐渐扩大,本基金将视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对行业的识别及认定。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将参考申银万国行业体系对高端装备制造业股票进行界定。如个股经营范围或业务重点发生转变,致使其具有高端装备制造业基本面特征或致使其受益于高端装备制造业,本基金管理人可在充分分析后将其纳入高端装备制造业股票范畴。
如果未来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对其行业分类标准进行调整,本基金将视情况并经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其采用的行业分类标准并公告。
如果未来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不再存续或不再发布该行业分类标准、亦或市场上出现了更加合理、科学的行业分类标准且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和投资理念的,本基金将视情况并经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其采用的行业分类标准并公告。
(2)个股选择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以自下而上的精选个股为主,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来考察和筛选具有综合性比较优势的品种。
1)定量筛选:定量的方法主要通过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质量、成长能力、估值水平等方面的综合评估,选择财务健康、成长性好的公司。
A.财务状况:评估公司在应对不同宏观经济周期和产业周期阶段的财务的能力,主要考察指标为资产负债率、资产周转率、流动比率等;
B.盈利质量:评估公司持续发展能力,主要考察净资产收益率(ROE)、毛利率、净利润的动态变化;
C.成长能力:评估公司未来发展趋势与发展速度,成长能力是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企业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市场占有率持续增长的能力,反映了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主要考察指标为净利润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每股收益增长率等;
D.估值分析:评估公司相对市场和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选择价格低于价值的上市公司,或是比较企业动态市盈率等指标,选择目前估值水平明显较低或估值合理的以及未来预期估值较低的上市公司,主要考察指标为市盈率(P/E)、市净率(P/B)、PEG、EV/EBITDA等。
2)定性筛选:作为定量筛选的重要补充,本基金还将通过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定性研究分析,选择具备投资潜力的个股,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备选股票库。
A.行业地位突出、有市场定价能力。属于行业龙头,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对产品定价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B.具有核心竞争力。在管理、品牌、资源、技术、创新能力中的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具有竞争对手在短时间内难以模仿的显著优势,从而能够获得超越行业平均的盈利水平和增长速度。
C.主营业务突出,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盈利能力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未来盈利具有可持续性。
D.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管理能力强。已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管理层对企业未来发展有着明确的方向和清晰的思路。
(3)港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将以定性和定量分析为基础,从基本面分析入手。根据个股的估值水平优选个股,重点配置当前业绩优良、市场认同度较高、在可预见的未来其行业处于景气周期中的高端装备制造相关股票。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