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华安法国CAC40ETF(QDII) |
基金代码 |
513080 |
基金经理 |
倪斌 |
设立日期 |
2020-05-29 |
管理人 |
华安基金 |
托管人 |
中国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法国CAC40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后) |
跟踪标的 |
法国CAC40指数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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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内、境外市场。具体而言:
针对境外投资,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在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与本基金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公募基金、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其他股票、固定收益类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回购、证券借贷、与本基金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针对境内投资,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境内金融工具。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主要采取组合复制策略和适当的替代性策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
(1)组合复制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即参考法国CAC40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法国CAC40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权重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2)替代性策略
当市场流动性不足等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按照指数构成及权重进行组合构建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其他成份股、非成份股、成份股个股衍生品进行替代。
为进行流动性管理、应付赎回、降低跟踪误差以及提高投资效率,本基金可投资指数期货或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未来,随着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
分红政策 |
1、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达到1%以上,基金管理人可以进行收益分配;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收益分配比例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使收益分配后基金累计报酬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4、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
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主要投资于法国的境外证券投资基金,需要承担汇率风险、法国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