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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中证国债及政策性金融债0-3年ETF(511580)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招商中证国债及政策性金融债0-3年ETF 基金代码 511580
基金经理 刘禛君 设立日期 2022-09-15
管理人 招商基金 托管人 江苏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国债及政策性金融债0-3年指数收益率
跟踪标的 中证国债及政策性金融债0-3年指数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3%。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 为更好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其他债券资产(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抽样复制方法为主,选取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中流动性较好的债券,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追求标的指数长期增长的稳定收益为宗旨,在降低跟踪误差和控制流动性风险的双重约束下构建指数化的投资组合。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分红政策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当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0.10%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 3、在收益评价日,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和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进行计算; 4、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证券交易所或基金登记机构对收益分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相应会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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