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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高增LOF(160106)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南方高增LOF 基金代码 160106
基金经理 张延闽 设立日期 2005-07-13
管理人 南方基金 托管人 中国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综指×90% + 上证国债指数×10%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基金,在适度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以具有高成长性的公司为主要投资对象,力争为投资者寻求最高的超额回报。
投资理念 本基金在秉承公司一贯投资理念的基础上,按照以下理念进行投资: 积极投资原则:中国的证券市场,尤其是股票和可转债市场是一个非有效市场,通过挖掘增长潜力被市场低估的股票,积极投资,是可以获得较高的超额收益的。 相对价值原则:通过对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货币市场的分析,也通过对上市公司的定性和定量研究,是可以在市场之间和市场内部寻求低估的投资品种,获取相对价值的。 研究为本原则:我们坚信,基本面研究创造价值。具有前瞻性的基本面研究,有助于挖掘投资品种内在价值,同时规避道德和信用风险。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标的物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股票、债券及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含可转债)的投资比例为60%-95%,并以具有如下高增长特征的品种为主: 1、未来2年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息税前利润增长率均超过GDP增长率3倍,且根据“南方高成长评价体系”,在全部上市公司中成长性和投资价值排名前5%的公司。 2、面临重大的发展机遇,具备超常规增长潜力的公司。
投资策略 作为以高增长为目标的股票基金,本基金在股票和可转债的投资中,采用“自下而上”的策略进行投资决策,以寻求超额收益。本基金选股主要依据南方基金公司建立的“南方高成长评价体系”,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选择未来2年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息税前利润增长率均超过GDP增长率3倍,且根据该体系,在全部上市公司中成长性和投资价值排名前5%的公司,或者是面临重大的发展机遇,具备超常规增长潜力的公司为主要投资对象,这类股票占全部股票市值的比例不低于80%。
分红政策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四次; 7、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已实现净收益的50%。成立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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